时间:2025-09-19 17:20:4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5)“假一赔三”赔偿责任乱用法律错判: 《判决书》第19页:综上,被告时B售假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按照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 1199元*3依法向原告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定赔偿责任……。 ①《消保法》在此适用法律错误;应按《民法典》合同法。↑21. 1)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买卖合同违约,标的物品质不符); 2)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合同约定有“假一赔三”); 3)违反法律规定(消保法并无“假一赔三”,消保法词汇是“价款”); ② 超出诉讼请求,违背当事人意愿。↓35. 《消保法》“欺诈”没有诉请。 ③ 判决自身词句存在问题: 实际价值——原告观点——依据合同; 1199元——价款——被告观点、法官“欺诈”; “实际价值”与“1199元”同时放在一起,张冠李戴,明显是错误的。↑5. ④ 被告答辩观点站不住脚: 1) 《判决书》第18页,被告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个特别法,规定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的标准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即使是欺诈行为,相关赔偿也是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对此本院认为,原告欲向被告时x购买真的缅甸A货翡翠,但被告时x实际向原告发送的是工艺品翡翠,该以假充真的行为构成欺诈;…… 2) 《判决书》没有引用原告观点,《笔录3》第14页,“125司法解释新法是最新法律,新法优于旧法,假设使用消保法还有电商消保法司法解释第10条,无论商家承诺多高,超过法律规定应按承诺赔偿,这是国家意志,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惩恶扬善。” 3) 《125民法典合同解释》第一条 第二款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一方主张按照词句的通常含义理解合同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证据证明本案“假一赔三” 是市场价三倍,不是通常含义价款的三倍。(↑ 22. 本案“假一赔三”的具体标准___市场价三倍____判决反言)该新法优于旧法《消保法》;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 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该法又是新法又是《消保法》的特别法。 ⑤ 结合法律,根据交易习惯,有证据证明 “假一赔三” 是按被告宣传的市场价(实际价值、标价、估价)的三倍计算。所以《判决书》“价款三倍”的通常含义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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